涟水县景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有限公司苗木入库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为规范公司苗木采购管理,保障苗木供应质量与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等相关业务需求,涟水县景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苗木入库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征集主体
涟水县景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二、征集范围及用途
1. 征集范围:具备苗木种植、培育、供应能力,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法人单位(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参与)。
2. 供应用途:主要用于征集方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常养护、景观提升等项目所需各类苗木(包括但不限于乔灌木、花灌木、地被植物等)的供应。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参与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若有一项不符合,将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1.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苗木种植、销售或相关园林绿化苗木供应内容,且注册成立时间满1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
2. 财务状况: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近1年度完整、规范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无重大财务亏损,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
3. 信用状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诚信单位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的“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结果须显示无不良信用记录。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按信用中国异议申诉流程处理后再参与征集。
4. 种植基地要求:拥有自有或租赁的苗木种植基地,总面积不低于500亩(含500亩),基地土地权属清晰、交通便利,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须提供基地相关证明材料(自有基地提供土地权属证明,租赁基地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权属证明),同时提供近6个月内的土地租金支付凭证(若为自有基地,需提供无租金证明),确保基地真实有效、可稳定供应苗木。
5. 业绩要求:近2年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苗木供应业绩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类似业绩指园林绿化项目苗木供应相关业绩),须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及项目验收证明,合同需体现供货内容、数量、金额等关键信息,付款凭证和验收证明需与合同对应,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 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苗木培育、仓储、运输能力,能保障苗木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及纠纷;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苗木供应相关的售后需求。
四、入库规则
1. 本次征集入库供应商家数上限为10家,若通过资格审核并参与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10家,且全部符合本公告要求,均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若超过10家,将按照本公告附件《苗木入库供应商打分细则》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取前10家纳入入库名录,得分相同的,按业绩数量、基地规模依次优先排序。
2. 入库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征集方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重新审核,合格者可继续入库,不合格者取消入库资格。
3. 入库后,供应商若出现资质过期、信用违规、业绩造假、苗木质量不达标、履约违约等情况,征集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入库资格,且2年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的征集申请。
五、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17:00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按相关要求提相关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提交材料清单(需按以下顺序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接收邮箱3991060248@qq.com)
1. 苗木入库供应商报名表(自行制作,需包含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基地信息、业绩信息等核心内容,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派授权代表报名,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显示注册日期、经营范围);
5. 提供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6. 近1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
7. 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 苗木种植基地证明材料:自有基地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基地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6个月土地租金支付凭证(加盖公章);
9. 类似苗木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合同、付款凭证、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供应商承诺书(自行制作,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若存在造假,自愿接受取消资格及相关处罚,加盖公章);
11. 其他可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材料(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培育技术说明、售后服务方案等,加盖公章)。
(四)材料要求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六、评审流程
1. 资格审核:征集方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名单。
2. 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按照本公告附件《苗木入库供应商打分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打分实行百分制,评审人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入库供应商名单在征集方指定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举报,若有异议,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4. 名单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库供应商名录,由征集方通知入选供应商,未入选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评审费用,供应商参与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材料制作、交通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若存在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已入库的取消入库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征集方造成损失的,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入库供应商并非必然获得征集方的采购订单,征集方将根据项目需求,从入库名录中择优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 本公告由涟水县景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威
联系电话:0517-8273688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九、附件
《苗木入库供应商打分细则》
涟水县景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0日
附件:苗木入库供应商打分细则
本次评审实行百分制,评审小组根据以下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各评审项得分相加为供应商最终得分,具体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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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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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状况(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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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报告完整性 |
8 |
提供近1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数据清晰、规范,且盈利的得8分;财务报告不完整,缺少部分报表,得3-5分;未提供财务报告,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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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营状况 |
7 |
近1年度无亏损,经营状况良好,得5-7分;轻微亏损但不影响持续经营,得2-4分;重大亏损,无持续经营能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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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苗木种植基地(40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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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地规模 |
28 |
基地面积≥800亩,证明材料齐全(权属/租赁合同、租金凭证),得18-28分;500亩≤基地面积<800亩,证明材料齐全,得10-17分;基地面积<500亩或证明材料不齐全,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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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地条件 |
12 |
基地交通便利、苗木培育条件良好,有完善的培育设施,得9-12分;基地条件一般,培育设施基本齐全,得5-8分;基地条件较差,无基本培育设施,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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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似苗木供应业绩(40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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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绩数量 |
20 |
近2年内有3项及以上类似苗木供应业绩,得10-20分;有2项类似业绩,得5-9分;有1项类似业绩,得2-4分;无类似业绩,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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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绩质量 |
20 |
业绩合同金额较大(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验收合格,付款凭证完整,得12-20分;单份合同金额30-50万元,验收合格,材料完整,得8-11分;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材料基本完整,得3-7分;业绩材料不完整(缺少合同、付款或验收证明),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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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补充(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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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务及履约能力 |
3 |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苗木运输方案,履约能力较强,得2-3分;有基本服务方案,履约能力一般,得1分;无服务方案,履约能力不足,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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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额外加分项 |
2 |
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培育相关技术资质,或有市级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荣誉,得2分;无相关资质及荣誉,得0分[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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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排名,得分相同的,按业绩数量、基地规模依次优先排序。 |